德国公司注册

在德国成立公司

任何人,无论国籍或居住地,均可在德国成立公司。德国没有专门的投资立法,政府也没有针对在德国设立公司的外国企业家设置德国最低持股比例的限制。 外国公司可通过多种形式在德国从事商业活动。

一般而言,对计划在德国设立公司的外国人不设任何限制。但在地方工商局办理登记时通常需设一名地方代表。 

子公司 
子公司是具有自主经营权的公司,由另一家公司(即母公司)成立并受母公司完全控制。成立子公司时,对外国公司而言,资合公司或人合公司无疑是最适合的企业法律 式。一般而言,法律形式选择的决定性标准是股东拟具有的功能、法律责任和税收条件。

资合公司 
公司的主要特征是股东出资。公司是法律实体,这意味着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力、承担义务,而股东并非公司权力和义务的承担人。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持有资产并承担税务责任。公司可由一名或多名股东设 立。在德国,最重要的企业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 (Gesellschaft mit beschränkter Haftung – GmbH) 和股份有限公司 (Aktiengesellschaft – AG)。 

在德国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GmbH)是公司最常见的法律形式,具有高度灵活性,且只需承担较少义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至少为一人(自然人或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和执行经理的国籍和住所地均不受限制,但公司须拥有德国营业地址和当地代表。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股份资本为2.5万 欧元。德国的有限责任公司(GmbH)与中国公司法上的有限责任公司一样,是民商法意义上的独立法人,以自己名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股东只就自己的出资份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可以现金或实物(如房地产或专利)出资。如以实 物出资,须在公司章程中达成相关约定,提交估值报告,且出 资财产须予全额缴付。
考虑到中国企业投资者大多选择在德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全资子公司,所以本篇便选择了德国有限责任公司,特别是中国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例介绍设立程序。

德国有限责任公司(GmbH)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以章程(又称公司合同,或者股东合同)的签订开始,以在公司住所地所属基层法院的商业登记册上进行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登记结束,包括以下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