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国外国人法18条的规定,在公司所在地的德国,根据当地的劳动力市场状况和需求,为满足当地的劳动力市场,可以给外国人工作居留许可。
工作居留—也称工作签证,申请人获得一份在德国的工作,工资满足当地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申请人获得工作签证许可后,第一次可以获得2年的德国工作居留,两年满后,可以获得3年的工作居留。5年后可以获得德国或者欧盟永居。
如果您
- 已经在德国找到一份工作
- 满足德国签发居留的一般条件比如工资能养活自己,没有犯罪记录等
- 联邦劳工署已经给您工作许可
恭喜您,您可以获得德国的工作居留许可。
工作居留许可
含义:作为被德国公司聘用的员工申请居留许可,以便来德国工作,包括管理工作和一般工作。
法律衡量标准:其工作是否满足德国劳动力市场的需求。
实务衡量标准:真实有效的工作合同,工资能养活自己。
申请机构:德国驻中国使领馆
审核机构:德国当地劳工局和外管局
居留期限:持使领馆签发的工作签证入境后到当地外管局换领居民卡,一般第一次签发2年的居民卡,满两年后,凭聘用合同签发3年的居民卡。满5年可以获得德国或欧盟永久居留权。
申请时主要材料准备
• 个人简历
• 劳动合同
• 个人主要资质证明
• 学历学位证书
• 语言德语或英语语言证明
• 现单位工作证明
• 德国联邦劳工署签发的工作许可,如果有的话
附:相关项目签证须知